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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30日讯 燕东微(688172.SH)昨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上交所形成如下审核意见: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上交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文件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燕东微2月18日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2,000.00万元(含本数),其中400,000.00万元用于北电集成12英寸集成电路生产线项目,2,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京电控"),其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为17.8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25,083,986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发行对象为北京电控。本次发行前,北京电控持有公司420,573,12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4.96%,并通过下属单位及通过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51.03%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前,北京电控直接持有公司420,573,12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4.96%,北京电控通过下属单位并通过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51.03%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按照本次发行数量上限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427,978,097股,北京电控将直接持有公司645,657,112股,持股比例为45.21%,通过下属单位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58.75%的股份,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张林、侯顺。
(责任编辑:魏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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