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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瑞电材拟收购湖北晶瑞76.1%股权 近4年共募资15亿
发布时间:2024-12-24 02:17:36        浏览次数:1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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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9日讯 晶瑞电材(300655.SZ)17日晚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本次交易方案为上市公司向潜江基金、大基金二期、国信亿合和厦门闽西南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湖北晶瑞76.0951%股权。本次交易前,湖北晶瑞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后,湖北晶瑞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估值及交易价格尚未确定。

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根据前述规定,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7.3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截至预案签署日,新银国际(香港)持有公司股份16,517.6124万股,持股比例为15.59%,为公司控股股东。罗培楠通过新银国际(BVI)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新银国际(香港)97.75%股权,为实际控制人。年报显示,罗培楠及董事长李勍均为中国香港籍。

本次交易完成前,潜江基金普通合伙人为基石浦江,上市公司董事长李勍担任基石浦江的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并通过如阳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基石浦江20%的股权,潜江基金为上市公司关联方。其余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2023年3月,上市公司与潜江基金、湖北晶瑞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潜江基金全权委托公司代表其在湖北晶瑞的股东会上行使按照法律和湖北晶瑞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享有的全部股东表决权,且在潜江基金持有湖北晶瑞股权期间该委托协议持续有效。2023年8月,经湖北晶瑞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及修订后章程的规定,上市公司对湖北晶瑞的股东表决权达到68.30%,湖北晶瑞自2023年8月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5号),公司由联合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1,643,835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49,999,995.5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468.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45,319,995.50 元,已由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用及审计验资费、证券登记费、信息披露费及印花税共1,546,456.4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3,773,539.0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88号)。

根据证监会批复(证监许可〔2022〕54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10,03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1.48元,共计募集资金24,100.01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482.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3,618.0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1.24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23,416.7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2号)。

根据证监会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7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23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52,3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6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1,7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29.62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51,470.3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579号)。

根据证监会批复(证监许可〔2020〕34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77.9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83元,共计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1,1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8,9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8.16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28,721.8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27058号)。

经计算,公司近4年共募资15.14亿元。

2021年4月27日,公司以每10股转增8.00149股并税前派息2.00037元,除权除息日2023年5月7日,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6日;2022年6月2日,公司以每10股转增6.87793股并税前派息0.982562元,除权除息日2022年6月10日,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9日;2023年7月3日,公司以每10股转增7股并税前派息0.5元,除权除息日2023年7月10日,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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