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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1日讯 证监会网站今日发布关于同意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超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会同意汕头超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招股书显示,汕头超声拟在创业板募资31,145.75万元,用于“医用成像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工业无损检测系统研发项目”“便携式DR系统研发、产业化及市场建设项目”和“创新基地建设项目”。
汕头超声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是张悦、王飞。
(责任编辑: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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