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科普法,提升老年人科学素养

内容摘要    ◎张艳欣    新修订的科普法提出,开放大学、老年大学、老年科技大学、社区学院等应当普及卫生健康、网络通信、智能技术、应急安全等知识技能,提升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信息获取、识别和应用等能力。同时,鼓励和支持老年科学技术人员积极参与科

    ◎张艳欣

    新修订的科普法提出,开放大学、老年大学、老年科技大学、社区学院等应当普及卫生健康、网络通信、智能技术、应急安全等知识技能,提升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信息获取、识别和应用等能力。同时,鼓励和支持老年科学技术人员积极参与科普工作,激励有专长的老年人在提升自身科学素质的同时发挥带动作用。这些都体现了对老年人的关怀,也为构建全生命周期的科普体系提供了法律支撑。

    第十三次中国公民科学素质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23年我国具备基本科学素养的公民占比达14.14%,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20%—30%的公民科学素质水平相比仍有较大提升空间。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2024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达3.1亿,60—69岁老年人群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仅为4.45%,不到全民水平的三分之一,整体科学素质水平处于相对低位,认知基础存在结构性短板,发展动能不足,全民科学素质差距持续扩大,影响我国整体科学素质的提升。因此,应重点提升老年人数字素养和健康素养,提高老年人适应社会发展能力,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这是化解老龄化社会现实难题,也是提高老年人幸福指数的有效手段。具体而言,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一是进一步发挥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协调机制的作用。新修订的科普法对科普事业提出了新目标和新要求,发挥好规划纲要协调机制作用,是贯彻落实科普法的有效举措。科技、教育、民政、宣传等各部门应在整合资源和平台、加大资金投入与政策支持、建立健全工作评价体系、支持社会力量发挥作用等方面协同发力,不断加强终身教育、适老化智能产品开发、老年人社会参与等工作,为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支持老年大学、老年科技大学等走进基层。“只想入学,不想毕业”和“一座难求”的背后是很多老年人对精神养老、健康生活的渴求和教育资源的不足,解决这一困境的关键在于,将教育资源下沉到社区和乡村等老年人生活的一线。老年教育平台可通过共建共享,整合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和乡贤馆等场地,与上级机构共享师资,同时吸引民间讲师,完善多元特色课程体系,以更好满足老年人科技文化新需求。还应与医疗、文化、科技等单位建立联系机制,将基层教学点平台优势与部门职能优势相结合,构筑“党建+文化养老+志愿服务+基层治理+共同缔造”等相融合的工作模式,因地制宜打造“一校一品”特色模式,这有助于形成“培养一名学员,赋能一个家庭,辐射一个社区,影响一方社会”的共赢局面。目前,全国各地在这方面已有很多创新实践,其中,新疆老年科技大学通过1所主校、14个分校、覆盖全疆96个县的96个教学点、125个社区教学点,探索了服务民族边疆地区农牧民科学素质提升的新路。

    三是拓展公益性科技文化场馆服务“一老一小”的理念。新修订的科普法要求,“科技馆(站)、科技活动中心和其他科普教育基地,应当组织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规划展览馆等文化场所应当发挥科普教育的作用。”我国数量众多的科技文化场馆现已成为服务全民科学素质提升的主阵地,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各类场馆在为小服务的基础上,要树立为老服务的理念。除合办老年科技大学外,还要开发老有所学的展教品,开展相应活动,探索老年人与未成年人共同学习、共享资源的新模式,开发“大手拉小手”“老少咸宜”的活动空间,加强与老年社团的合作,以“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将优质科普资源送到老年人身边。

    四是丰富科普产品“供给侧”内容。新修订的科普法提出,促进科普与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农业、生态环保等产业融合发展。为此,应在老年群体日常生活中的高频场景,针对其核心需求,围绕提升数字素养和健康素养,提供智慧养老、健康保健、心理健康、隔代照料、老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通俗实用的科普产品,打造有影响力的老年科普品牌。丰富科普活动方式,通过讲座、工作坊、实地参观等方式促进老年科普与养老服务、旅游、文化等融合发展,在增强老年人社会参与感的同时带动产业发展。还应加强针对老年群体的金融诈骗风险防控与治理,着力打击推销伪劣虚假保健品等活动,及时对出现问题的平台进行处罚处置。

    五是扩大老年科普志愿者队伍。老年人既是科普对象,同时也是科普主体。应加强志愿服务动员,发挥老专家、老医生、老科技工作者等群体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身体健康、有专长、有意愿的老年人常态化就近参加科普志愿服务,探索“银龄互助”的教学相长形式。还要创新志愿服务模式,加强项目引领和品牌打造,支持具有地域特色、行业特点、受群众欢迎的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开展,以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涉老组织改善活动条件。此外,应完善志愿服务保障,指导志愿服务组织和用人机构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安全保障,宣传先进典型,激励老年志愿者老有所为、积极作为。

    (作者系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中国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副秘书长)

 
举报 收藏 打赏 评论 0
24小时热闻
今日推荐
浙ICP备1601797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