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废止部分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的通知

内容摘要  按照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和招商引资政策有关规定,盂县人民政府决定对4件县政府办公室文件进行修改,2件县政府办公室文件进行废止。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根据本通知作修改,并重新公布,按照原有效期执行;被废止的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一、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盂县

  按照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和招商引资政策有关规定,盂县人民政府决定对4件县政府办公室文件进行修改,2件县政府办公室文件进行废止。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根据本通知作修改,并重新公布,按照原有效期执行;被废止的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一、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盂县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盂政办发【2024】23号)

  原文表述:“充分发挥以数智城、农旅集团、石店煤业为代表的国有企业龙头作用,以市场化运营模式整合开发全县旅游资源,推动国有文旅康养企业持续做大做强。支持富硒连翘茶、盂县核桃露、盂县桃仁月饼等地方特色产品发展壮大,重点培育大汖温泉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仙云峰农业有限公司、山西报国康养旅游有限公司、盂县藏山翠谷旅游康养有限公司等文旅康养领军企业”。

  修改为:“充分发挥文旅康养产业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以市场化运营模式整合开发全县旅游资源,推动国有文旅康养企业持续做大做强。支持地方特色产品发展壮大,重点培育文旅康养领军企业”。

  二、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盂县支持专业镇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盂政办发[2023]49号)

  原文表述:(十六)实施达标奖励措施,“营收规模方面,对专业镇主导产业骨干企业营收规模首次达到1亿元,3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县级奖励”。

  修改为:(十六)实施达标奖励措施,“营收规模方面,对专业镇主导产业企业营收规模首次达到1亿元,3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县级奖励”。

  三、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盂县巡游出租汽车报废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盂政办发【2023】69号)

  原文表述:“车型选择。为了提升城市形象,兼顾出租汽车的经营成本和市场需求,在广泛开展市场调研和民意调查的基础上,推荐广汽埃安A1ONS(出租版)、吉利帝豪EV(出租版)、比亚迪秦EV(出租版)三种车型为本轮出租汽车更新的备选车型”。

  修改为:“为了提升城市形象,出租车型的选择要通过公平竞争的方式,选择符合出租车相关规定的车型,作为新更新出租车车型”。

  四、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盂县“数智新城”建设2024年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盂政办发【2024】60号)

  原文表述:“(一)10.推进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建设。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模式,将已有政务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授予本地国有平台,为公共数据用于产业发展和行业发展提供通道,释放公共数据的经济价值;挖掘我县高价值数据场景,开发车城网数据、交通事件数据、交通流指标数据等数据产品;鼓励县属企业开展数据资产入表,支持数据要素

  修改为:“10.推进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建设。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模式,为公共数据用于产业发展和行业发展提供通道,释放公共数据的经济价值;挖掘高价值数据场景,开发车城网数据、交通事件数据、交通流指标数据等数据产品;鼓励企业开展数据资产入表,支持数据要素企业对数据资产进行确认、评估、计量、披露等,培育壮大数据要素市场”。

  五、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盂县新入库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及服务业企业奖励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盂政办发【2023】51号)废止。

  六、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盂县支持再生资源(金属类)循环利用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盂政办发【2023】79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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