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骐环保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拟减持 上市见顶去年转亏

内容摘要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6日讯 华骐环保(300929.SZ)昨晚发布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华骐环保公告指出,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刘光春、兰萍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持有公司股份3,346,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6日讯 华骐环保(300929.SZ)昨晚发布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华骐环保公告指出,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刘光春、兰萍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持有公司股份3,346,42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53%)的股东刘光春和持有公司股份26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0%)的股东兰萍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21,30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华骐环保表示,刘光春、兰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2021年1月19日,华骐环保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显示,公司股权相对分散,为加强公司股权控制结构的稳定性,王健、李明河、郑俊、郑杰、刘光春、王爱斌、胡一强、兰萍等八人与安工大资产签署了股份投票权委托协议和补充协议,同意在持有公司股份的期间内将所持股份的投票权委托给安工大资产行使,使得上述机构和股东在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重大决策,以及董事、监事的提名和任免等重大事项上能够保持一致。 

  华骐环保于2021年1月2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数量为2065万股,发行价格为13.87元/股,保荐机构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朱焱武、刘依然。  

  上市首日,华骐环保盘中最高报53.45元,为上市以来最高点,此后,该股股价震荡下滑。  

  华骐环保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2.8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7亿元。华骐环保最终募集资金比原计划少1.13亿元。华骐环保于2021年1月14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3.50亿元,1.20亿元用于马鞍山城镇南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1.00亿元用于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1.30亿元用于补充水环境治理工程业务营运资金。  

  华骐环保本次上市发行费用为4906.25万元,其中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承销费用3018.87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审计验资费用1002.83万元,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获得律师费用471.70万元。  

  华骐环保2022年4月27日披露关于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3月31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公司总股本82,583,0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735,802.7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共计转增49,549,85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32,132,956股。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025年1月21日,华骐环保发布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华骐环保预计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000万元至4,5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3,100万元至4,600万元。 

  

 

 

 

(责任编辑:华青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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