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消防救援支队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内容摘要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宁德市消防救援支队维修改造项目品目工程/其他建筑工程,工程/装修工程,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采购单位宁德市消防救援支队行政区域东侨区公告时间2025年05月30日 22:3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宁德市消防救援支队维修改造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工程/装修工程,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采购单位宁德市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东侨区公告时间2025年05月30日 22:3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0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8号唐程御品7号楼 1101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6月12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8号唐程御品7号楼 1101室
预算金额¥221.6264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0593-8768818/19805938262
采购单位宁德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大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先生/15059333399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协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霞浦县福宁大道88号时代广场2幢2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工、陈工/0593-8768818/19805938262

项目概况

宁德市消防救援支队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8号唐程御品7号楼 1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00]XH-ZC[CS]20250043

项目名称:宁德市消防救援支队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1.6264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1.6264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宁德市消防救援支队维修改造项目

1.00

2216264

建筑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绿色建材: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采购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1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30日  至 2025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8号唐程御品7号楼 1101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箱购买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8号唐程御品7号楼 11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8号唐程御品7号楼 11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规定,供应商按照本招标文件附件格式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注:选择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

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拟派出项目经理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经理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采购限额以上,本项目为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将报告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给予处罚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须按公告提供的《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格式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公司邮箱(xhhj10@dingtalk.com),获取报名缴费账户信息。且购买磋商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

领取标书登记表

招标文件编号:[350900]XH-ZC[CS]20250043

项目名称:宁德市消防救援支队维修改造项目

报名公司名称: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  

手机:            电话:         传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大路9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15059333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协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霞浦县福宁大道88号时代广场2幢205室            

联系方式:黄工、陈工/0593-8768818/198059382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陈工

电 话:  0593-8768818/19805938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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