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上广深,集体宣布!

内容摘要  日前,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均发布通知,宣布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上海11月18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上海市房屋管理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税务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
 
举报 收藏 打赏 评论 0
24小时热闻
今日推荐
浙ICP备1601797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