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县教育系统(含民办学校)在职在编、离退休教职工,学校聘用在职在岗二年以上的代课教师(不含外包外聘人员、校外培训机构),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小产权房),给予购房补贴6万元,所有享受对象三代直系亲属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可以合并使用,每户每套限用2人,12万元封顶。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县卫健系统(含龙感湖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及离退休职工和现聘用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院、村卫生室(不含备案制个体诊所、药店)在职在岗满2年以上的医务人员(不含第三方外包外聘人员),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小产权房),给予购房补贴6万元,所有享受对象三代直系亲属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可以合并使用,每户每套限用2人,12万元封顶。
2023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1日期间,生育二孩、三孩的黄梅户籍家庭,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小产权房)的,分别给予二孩家庭5万元购房补贴、三孩家庭10万元购房补贴,孩次不可叠加享受政策,鼓励生育购房奖补政策可与其他购房奖补政策叠加享受。
对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小产权房)的外来户籍人员,给予6万元/户购房补贴。
近两年来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小产权房)的,按照全日制学历博士10万元、硕士8万元、本科6万元标准给予购房补贴,可以与鼓励生育政策叠加,不可以与其他政策叠加,但可以自行选择,就高不就低。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具有本县户籍且在县外缴纳社保(或工资流水)半年以上的返乡创业人员,并有1个月及以上创业证明(参保证明、市场主体登记、纳税记录等),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小产权房)的,给予6万元/户购房补贴,可以与鼓励生育政策叠加,不可以与其他政策叠加,但可以自行选择,就高不就低。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本县城区范围内从事公共交通(公交司机)、环卫工人、城管(协管员)、公安辅警、社区工作者等基本公共服务,且在职在岗1年以上的公服人群,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小产权房)的,给予6万元/户购房补贴。可以与鼓励生育政策叠加,不可以与其他政策叠加,但可以自行选择,就高不就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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